2008年10月29日 星期三

歷歷在目


  今日中文課時赫然發現有同學的作文中出現了一個「新」詞語︰「瀝瀝在目」。或許只是他執筆忘字或者被那詞的讀音影響而寫錯,但我也想在此談談「歷歷在目」這個詞語。

  其實一個詞語的寫法如何,只要大家稍稍用腦想一想他的意思,便不會有混淆了。《說文解字》寫道︰「歷,過也。」這意義即是等於我們現時使用的「經歷」、「歷程」中「歷」字的意思。在「歷歷在目」一詞中的「歷」,正是代表以往的經歷。整個詞語就是指以往的種種經歷如在眼前一般。

  這樣一想,寫「歷歷在目」是不容置疑的。至於為甚麼會有人誤寫成「瀝瀝在目」,很明顯是與讀音有關。你把「歷歷在目」這四字給十個人看,我敢肯定至少九個會讀成高入聲的「瀝瀝在目」。在耳濡目染之下,聽得多寫得少的情況下,不難想像為何會寫錯此詞。

  「歷」字只有一個基本意義,亦只有一個讀音,就是低入聲的lik9。因此理論上「歷歷在目」是應讀成「lik9lik9在目」的。

  接下來要談談一個更深層的問題。我們之所以要賦予一個字讀音,就是為了方便以口語溝通。若然讀音導致難以溝通,我以為,在不引致誤會的情況下,酌量調校讀音以達至溝通的最基本要求是沒問題的。在很多語言裏,都有「變調」的情況出現,例如普通話會避免重覆讀第三聲,而我們所用的廣府話,我相信也可接受變調。

  用正音讀「歷歷在目」,會讀成「lik9lik9zoi6muk9」,連續四個都是音高相同且較低沉的第六或第九聲,讀起來累贅且不順耳(讀者可試讀「舊事現在尚是歷歷在目」)。故此,將前面兩個低入聲的字轉為高入聲是可以理解的,亦令整個詞語更鏗鏘有聲。

  希望大家讀完這篇文章後會有所啟示,並對那些矯枉過正,不理現實,鼓吹古音的言論作出反思。不過與此同時,亦萬勿因口語的變調而寫白字。達致兩者平衡,便可真正駕馭文字了。

3 則留言:

小羊 提到...

本人十分欣賞劉同學對中文用字的執著,及十分認同香港學生的語文水平不斷下降。

看過本篇「歷歷在目」後,仍有一些地方還未弄清。哪麼,依劉同學所見,我們應該把「歷歷」讀第九聲還是第六聲?

承蒙指教

Winson 提到...

多謝你的認同,難得覓得知己夫復何求?

依我所見,當大家朗讀文章或在一些較嚴肅的場合(所謂Formal Tone),理應讀回正音lik9lik9(「力力」)在目。

至於在日常交談(所謂Informal Tone),使用變調後在lik7lik7(「瀝瀝」)在目亦無不妥(當然你讀正音故然最好)。

man 提到...

想講聲多請,又長知識了。事緣剛從小說文章中讀到「歷歷在目」一詞,最初以為譯者及編輯用錯,應該是「瀝瀝」,但又有懷疑,便立即上網查,來到你這裏,最後判斷你是正確的,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