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中文課時赫然發現有同學的作文中出現了一個「新」詞語︰「瀝瀝在目」。或許只是他執筆忘字或者被那詞的讀音影響而寫錯,但我也想在此談談「歷歷在目」這個詞語。
其實一個詞語的寫法如何,只要大家稍稍用腦想一想他的意思,便不會有混淆了。《說文解字》寫道︰「歷,過也。」這意義即是等於我們現時使用的「經歷」、「歷程」中「歷」字的意思。在「歷歷在目」一詞中的「歷」,正是代表以往的經歷。整個詞語就是指以往的種種經歷如在眼前一般。
這樣一想,寫「歷歷在目」是不容置疑的。至於為甚麼會有人誤寫成「瀝瀝在目」,很明顯是與讀音有關。你把「歷歷在目」這四字給十個人看,我敢肯定至少九個會讀成高入聲的「瀝瀝在目」。在耳濡目染之下,聽得多寫得少的情況下,不難想像為何會寫錯此詞。
「歷」字只有一個基本意義,亦只有一個讀音,就是低入聲的lik9。因此理論上「歷歷在目」是應讀成「lik9lik9在目」的。
接下來要談談一個更深層的問題。我們之所以要賦予一個字讀音,就是為了方便以口語溝通。若然讀音導致難以溝通,我以為,在不引致誤會的情況下,酌量調校讀音以達至溝通的最基本要求是沒問題的。在很多語言裏,都有「變調」的情況出現,例如普通話會避免重覆讀第三聲,而我們所用的廣府話,我相信也可接受變調。
用正音讀「歷歷在目」,會讀成「lik9lik9zoi6muk9」,連續四個都是音高相同且較低沉的第六或第九聲,讀起來累贅且不順耳(讀者可試讀「舊事現在尚是歷歷在目」)。故此,將前面兩個低入聲的字轉為高入聲是可以理解的,亦令整個詞語更鏗鏘有聲。
希望大家讀完這篇文章後會有所啟示,並對那些矯枉過正,不理現實,鼓吹古音的言論作出反思。不過與此同時,亦萬勿因口語的變調而寫白字。達致兩者平衡,便可真正駕馭文字了。
其實一個詞語的寫法如何,只要大家稍稍用腦想一想他的意思,便不會有混淆了。《說文解字》寫道︰「歷,過也。」這意義即是等於我們現時使用的「經歷」、「歷程」中「歷」字的意思。在「歷歷在目」一詞中的「歷」,正是代表以往的經歷。整個詞語就是指以往的種種經歷如在眼前一般。
這樣一想,寫「歷歷在目」是不容置疑的。至於為甚麼會有人誤寫成「瀝瀝在目」,很明顯是與讀音有關。你把「歷歷在目」這四字給十個人看,我敢肯定至少九個會讀成高入聲的「瀝瀝在目」。在耳濡目染之下,聽得多寫得少的情況下,不難想像為何會寫錯此詞。
「歷」字只有一個基本意義,亦只有一個讀音,就是低入聲的lik9。因此理論上「歷歷在目」是應讀成「lik9lik9在目」的。
接下來要談談一個更深層的問題。我們之所以要賦予一個字讀音,就是為了方便以口語溝通。若然讀音導致難以溝通,我以為,在不引致誤會的情況下,酌量調校讀音以達至溝通的最基本要求是沒問題的。在很多語言裏,都有「變調」的情況出現,例如普通話會避免重覆讀第三聲,而我們所用的廣府話,我相信也可接受變調。
用正音讀「歷歷在目」,會讀成「lik9lik9zoi6muk9」,連續四個都是音高相同且較低沉的第六或第九聲,讀起來累贅且不順耳(讀者可試讀「舊事現在尚是歷歷在目」)。故此,將前面兩個低入聲的字轉為高入聲是可以理解的,亦令整個詞語更鏗鏘有聲。
希望大家讀完這篇文章後會有所啟示,並對那些矯枉過正,不理現實,鼓吹古音的言論作出反思。不過與此同時,亦萬勿因口語的變調而寫白字。達致兩者平衡,便可真正駕馭文字了。